
受吉安某公司委托,对其用房开展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,主要用于配合相关手续办理。
该房屋建于 2024 年,建筑面积约 2268 ㎡。委托方为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,特委托本司开展专项鉴定工作。
本司接受委托后完成前期准备,组建鉴定小组对鉴定标的进行了全面现场踏勘,并按照方案逐项完成实体检测与损伤排查。
依据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,结合现场查勘信息及实体检测结果,鉴定人员形成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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